,人民检察院自2018年8月起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聚焦农贸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网络餐饮、饮用水、保健食品药品以及速冻食品行业安全等五大,领域集中发力,据《法制日报》报道,近6万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被下线。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一项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十分关键的安全问题,因此必须各方共同发力齐抓共管才能见成效。众所周知,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部门,此次集中“亮剑”食品安全问题,确实所闻不多。不过,食品安全方面有《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开展监督也属正常履职,况且检察机关还负有公益诉讼之责,食品安全涉及公益民生,就此问题介入干预当然合情合理。
检察机关的食品安全公益监督不仅正当合理,而且卓有成效。一直备受诟病的网络餐饮无证经营、卫生脏乱差这一突出问题,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这一年来各大平台就下线了近6万家经营户。原来检察机关有自己的“杀手锏”,那就是大数据高科技手段。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并运用全国,网络订餐违法线索监测系统,发现两万余条违法线索,将问题店铺全部移交网络订餐平台予以即时下线处理。
据了解,在发现相关违法问题后,检察机关就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对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商家的监督检查,及时预防、发现和治理相关食品安全隐患。由此可见,如果说检察机关监督食品安全问题是司法“跨界”的话,那么这种“跨界”监督实质上正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