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山西襄汾县赤邓村发布了一则“最严村规”:禁止满月、升学等六种宴请,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等,否则不仅“道德银行”的,积分给予降级,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也不予办理。8日,襄汾县文明办负责人表示,赤邓村目前已停止执行该规定。
乍一看,“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的表述异常扎眼,网络上对村规的抨击也主要集中在这一条:这样不会伤害村民的感情吗?如果村民们不答应,这份村规是怎么通过的?
然而经证实,“最严村规”是在村民大会投票通过之后发布的。几名村民在接受采访时,纷纷对村规表示赞成。不同于替人操心的网友,村民的关注点在于禁止大操大办、杜绝铺张浪费:“上个月送礼都送了1000多元,那些钱全都给饭店了”“娶媳妇嫁女不办不行,其他不办都行”“早就应该这样弄”。
其实,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各家各户因为满月、升学、过寿、婚丧嫁娶等原因置办酒席、相互随礼,未必都出于攀比,更可能只是怕面子过不去。别人家办了,我家不办或者办得不够隆重,会不会让人说三道四?之前随出去的礼,如果不操办酒席,咋收回来?现在有了这份村规,大家谁都别办,既不劳神又不伤财。正如赤邓村村委会副主任所回应,制定村规的初衷,是让村民减少负担。
既然如此,好心为村民省钱的“最严村规”,为什么会被叫停?大操大办、披麻戴孝、烧纸祭祀等做法虽已沦为传统文化的糟粕,完全禁止或许仍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但是,真正的问题恐怕不在于“禁止披麻戴孝”,而是出在惩罚措施上。
是谁赋予了赤邓村党支部、村委会权力,把办理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与规范村民行为挂钩?就算村委会想刹住村里的不正之风,也不能把自己应为的工作当成可以拿捏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就是说,村委会并非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关,“村官不是官”,无权对村民的行为进行强制性规定。就算村民们支持颁行“最严村规”,对村民宴请、祭祀自由设限的村规也会因为越权而被叫停。
想矫正风气,不是只有发狠话才能达到效果。道理村民们都懂,只是缺乏破旧立新的勇气和舆论环境的正确引导,村委会正好可以发挥“自我教育”的功能,例如村干部带头不办宴席、对厚养薄葬的家庭进行表彰等。既然村委会已经很有创意地建立了有实物奖励的“道德银行”,为什么不能对良好风气进行正面鼓励呢?
总之,赤邓村村委会对不良风气公开说“不”的魄力值得肯定,但基层组织在制定规则时还要多想一想,如何正确履职,将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