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职业打假人再度陷入舆论漩涡。据《法制日报》报道,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职业打假的套路越来越深,甚至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趋势,具体表现为师徒传帮带、培训产出一条龙、专盯包装宣传瑕疵等。具体来说,在“职业传承”方面,通常老手带一次的费用是30元左右,如果“拜师”则可以一直跟着学全套。一位已收十几个徒弟的老手称,其收徒弟的学费是499元,当天回本,“打一单就是500+,,两三单没问题,利润非常大”。
面对这些乱象,有人说,职业打假人是“蛀虫”,而此前,这个群体也曾被称作“啄木鸟”,因为他们起到了监督、督促企业商家守法经营的作用。这其实完全可以理解,毕竟林子大了,什么虫、什么鸟都会有。而判断是“蛀虫”还是“啄木鸟”,其实很简单,无非两点:是否基于事实,以及是否守法。
也就是说,职业打假人必须基于已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出现了问题,且这个问题不是打假者人为制造,然后依据既有的法律法规,提出合理的诉求或赔偿。如此打假,才能体现目的正当和程序正义。
然而,现实中,却有另外一种操作。比如,在记者暗访中,有老手就介绍,“如果(商家)不同意,申请平台介入,到时弄份假鉴定,外面卖10元一份,上传就完事。如果是买食品,那些吃的喝的更简单,收到货后拿针扎破一两袋,拍个照上传,整箱就是你的了……”显然,假鉴定、故意扎破包装袋,这些手段都是非法的,基于此的所谓“打假”,也就失去了合法性,走向了违法。
不过,对于那些运用法律手段,提出合理索赔、走正当司法程序的职业打假人,哪怕他们的目的就是赚钱,也很难对其打击。道理很简单,法无禁止皆可为,这本身就是他们的权利,只不过他们比普通消费者更善于利用而已。当我们探讨职业打假领域的乱象并要求对其进行治理时,当以法律为依据。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是双向的。一是对职业打假人来说,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有健康的职业道德;二是对于企业商家来说,同样要有质量过硬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是防御打假最有效的武器。只有经得起打假的商品和服务,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足。
事实上,我们在探讨职业打假人“来钱快”,甚至觉得来钱不正的同时,似乎却忽略了另外一种更加普遍的现象:一些消费者经常遭遇维权难。一边是一些职业打假人让企业商家苦不堪言,一边是更多消费者的权益被侵犯而苦不堪言。违规违法的恶意打假需要治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保护。
一方面,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限度得挤压一些别有用心的职业打假人,侵害企业商家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打击一些企业商家侵犯消费者的行为,让商品或服务经得起敲打。二者相辅相成,才能找到社会效益的,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