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2日就《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将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信用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
中国正在全力构建一个“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诚信体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络失信者进行有效惩治,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网络失信者寸步难行对于推进网络诚信有着更深远的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6%。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万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各种互联网应用的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各种便利和精彩。网络购物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在线教育开始填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地域鸿沟,共享经济、网络直播给无数年轻人带来了人生出彩的希望,在线医疗给病人带来更多便利……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合理使用,带来的就是便利,而一旦被滥用,同样也会造成许多不良后果,网络失信就是其中之一。比如,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者为了抢抓眼球,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有的网络商家,通过刷单伪造好评,吸引人们购买;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社交网络,上演各种网络骗局……这样的事件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网络社会诚信。这样的网络失信行为,正在一点点地破坏和蚕食互联网带来的红利。必须打造和现实诚信社会一样的网络诚信社会,才能让人们尽享网络带来的自由与便捷。
网络失信行为的存在,与互联网具有的开放性、虚拟性和超地域性等特点有关,许多人信奉“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以为在网络空间中就可以为所欲为,不为人知。殊不知网络空间看似脱离了熟悉的社会环境,发布信息可以匿名,许多行为不需面对面,但网络却并非无痕,恰恰相反,在技术面前,人的活动处处留痕一目了然。因而,追查网络失信行为也更为高效。
没有人愿意生活在诚信缺失的社会环境中,在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当下,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更应该线上线下联合起来,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让失信者在线上线下都受到限制。目前,一些部门设置的黑名单已经显示出跨部门、跨行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威力。比如,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提出,不仅将依法依规对纳入网络失信黑名单者进行网上行为限制,而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这也意味着,网络失信者,不仅将在网上受到各种限制,在现实社会中也将寸步难行。这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极大的威慑。
打造一个清明诚信的网络空间,让诚实者受益,让失信者受限,我们才能更好地拥抱互联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