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资讯频道 > 国内资讯 > 热点产业>正文

广州日报:勿让“删差评、乱标价”继续逍遥

时间:2019-06-06 11:29:11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年来,网购平台增多,竞争日趋激烈,可有些网络商家为了吸引更多买家,不仅没想着提升品质、服务,反而打起了标价和评价的主意。据媒体报道,有的商家靠极低的标价吸引流量,看起来价格实惠,可等你选好了款式,才发现实际价格要远远高于标价;还有商家用删差评的方式“维护”信誉,更有甚者,竟以短信骚扰、威胁等办法,要求消费者自行删除。

  这些网络交易乱象的产生,既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长远来看,也给网络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埋下了隐患。市场交易,贵在诚信。不论是商品标价,还是售后评价,其作用都在于客观、全面地反映一项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在这里面 “掺水分”“耍滑头”,得利只是一时之利,在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下,这些做法终究站不稳脚跟。

  更何况,法律法规可不是摆设。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已正式实施。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用户评价、商品标价、竞价排名广告等均做出了严格规定,明确指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所以,还想在标价、评价上做“文章”的商家们也不妨问问自己,为了点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究竟值不值得?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执法、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相信网络交易乱象会越来越少,与此同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则会更进一步。         (毛梓铭)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稿件、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并不代表新讯网观点,由此产生的财务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站自动屏蔽违反《广告法》词语,选择需谨慎,谨防诈骗行为!
广告广告
相关资讯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主办单位:北京时代互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西部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