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路过,井步行街的市民都见到了一个类似露天咖啡座的开放吸烟区,面积足有70余平方米。北京市控烟协会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实地调查,于6日回应称,该吸烟区明显违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并涉嫌误导青少年,应该取缔。同时,北京市控烟协会还致函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部门,建议取缔该吸烟区。记者发现,此吸烟区是一公司为宣传“共享吸烟室”理念而设立的。(1月7日《新京报》)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除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保护单位、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等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因此从表面看,这个露天的“共享吸烟区”的设立似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其实,这条法规还进一步明确,划定室外吸烟区,要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井步行街是人员十分密集的商业街区和行人必经通道,且挡住通道还会带来消防隐患,因此,这个“共享吸烟室”涉嫌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应依法取缔并给予处罚。
这个“共享吸烟区”的危害还不止于此,它还起到了宣传吸烟的广告作用。立在人口密集区的“烟头不落地,文明又美丽”的广告牌,表面看有倡导文明的作用,实际上却是将吸烟和文明联系起来,客观上涉嫌诱导他人吸烟。更何况在一个公共空间里,十几把椅子上都坐着人悠闲地吸烟,这本身就具有示范效应。
据悉,这个室外吸烟区项目的投资者是一家公司,根据该公司在网上的宣传,该公司提出“共享吸烟室”的理念,目前已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规划设立了吸烟室,并称计划在国内大型城市的,交通枢纽建设2000个共享吸烟室,覆盖全国主要地级市。假如此计划真能得以实现,类似的“共享吸烟室”将会四面开花,对控烟成效构成威胁。
当前,共享成为一个时髦词,共享模式在很多领域成为一种创新,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收益。但要看到,“共享吸烟室”虽然也属于一种共享模式,却与控烟唱着反调,对社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因此属于一种有害的创新。企业为何要这么做,是仅仅希望借这种共享模式来赚些钱,还是借机为烟草打广告,也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核查的疑问。
同时,在这个有害创新刚刚冒头之际,就应该果断进行定性并加以限制,否则,等其它地方的观望者也推出同类型的“共享吸烟室”后再去处理,就会变得更为困难,且已经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难以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