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热点评论>正文

法制日报:整治售卖未播剧要形成合力

时间:2018-08-28 10:04:57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坚决整治兜售电视剧未播剧集的现象,不能仅让版权人单打独斗,因为兜售电视剧资源的违法者比较分散、隐蔽,版权人难以知晓侵权人的真实信息

  眼下,《延禧攻略》《如懿传》等清宫剧正在热播,追剧成为不少网友的日常爱好。为了看到,剧集,一些网友选择花费数十元在视频网站上充值成为会员;但也有一些商家瞅准“商机”,以低于网站会员价的价格,向剧迷们兜售热播影视剧资源,甚至泄露部分未播剧集。记者调查发现,网售热播影视剧已形成利益链:商家通过微博、贴吧等招揽客流,随后通过微信出售影视剧资源(8月26日《北京青年报》)。

  选择哪个平台播放电视剧,每天播放多少集都是电视剧版权方的权利,而每天限量播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电视剧营销模式,这种模式能够让电视剧保持相当长时间的热度,进而获取更多的关注度。可是对于追剧正爽的观众而言,每天限量播放的集数就属于“饥饿营销”,观众追剧的胃口就被吊得很难受,急于观看接下来的剧情。电视剧放映的时机对于收视率而言具有很大影响力,直接关系版权方的经济收益,如果大量追剧观众选择以非法途径观看未播放剧集,那就意味着正规播放的视频网站会损失流量,非法兜售行为就构成了与视频网站的不正当竞争。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信息传播技术的突飞猛进,热播电视剧被提前剧透的事件屡次发生。例如去年,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刷爆荧屏,正在热映时一些视频网站竟然未经授权已经推出了《人民的名义》全集,引发了该剧主创团队的抗议,并发布了相关声明将依法追究侵权者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电视剧的版权人享有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作品等的权利,具体来说著作权人有权决定在何时何地以任何合法的形式播放作品。那些兜售热播剧资源甚至泄露未播剧集的行为显然侵犯了他人的放映权,必须坚决整治,不能放任这些伤害创新积极性的现象。

  泄露部分未播剧集的现象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挫伤创新精神,还给计算机病毒传播和网络诈骗提供了机会。在各种网络论坛、微信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网络空间,经常能够看到标题为某某热播剧高清全集的链接,这些链接其实就是伪装的病毒或诈骗陷阱,不少网友经不起诱惑点击链接后就可能造成损失。

  坚决整治兜售电视剧未播剧集的现象,不能仅让版权人单打独斗,因为兜售电视剧资源的违法者比较分散、隐蔽,版权人难以知晓侵权人的真实信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无法起诉那赔偿就无从说起。这样的现实困境也让很多被侵犯放映权的版权人束手无策,最多发表份无力的维权声明后选择一忍了之,这无疑是纵容了侵权者。在这样的境况之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信部门就应该联合公安机关积极搜集线索、坚决查处,不能让版权人的维权之路止步于无法提起的民事诉讼。普通网友也应该尊重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呵护优质影视作者的创造积极性,自觉养成为知识付费的习惯,主动举报抵制非法兜售电视剧资源的行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新讯网无关。新讯网不对文章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