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重庆南山公墓迎来了扫墓的高峰。已经快八十的何奶奶在儿子的搀扶下站在老伴儿的墓前,老泪纵横,“老头子,他们差点就要喊认不到的人来看你了,以后我走了,就没得人管得了他们了。”51岁的儿子赵华(化名)站在一边,知道母亲的委屈是因为前几天自己身在国外的女儿慕慕提出的请人帮忙扫墓的建议。(4月6日《重庆晨报》)
“重庆女子欲雇人给爷爷扫墓 奶奶哭诉成孤魂野鬼”透露的信息量并不复杂——不接受雇人扫墓,但隐含的信息量很丰富,值得仔细琢磨和反思。近来,网络上不时传出“代扫墓代哭坟生意”的信息,已经到了明码标价的程度,据说生意不错,代客哭坟、跪拜磕头、上香祭酒的价格为一分钟收300元,推理开来,这一潜在市场似乎很大,只是笔者一直持怀疑态度:到底有多少人能接受这样的服务呢?又有多少人愿意从事这样的代客哭坟、跪拜磕头、上香祭酒的“职业”呢?
这位老奶奶不愿意接受“雇人扫墓”的理由相当淳朴——“你们这些娃娃,各人的老汉还要别个去看,等我走了,还有哪个喊着你们去上坟,我跟你爷爷是不是就要变成孤魂野鬼了?”让陌生人替代自己去扫墓,自己又算什么呢?扫墓本是祖宗崇拜的一个体现,而让他人代替,能让别人的哭声来传达自己对先人的情感吗?
进一步说,我们在围观“重庆女子欲雇人给爷爷扫墓 奶奶哭诉成孤魂野鬼”时,恐怕更多的是一种审视恶搞的心态在作怪,是审丑而非真正的赞同,是在看他人如何娱乐围观者而非在看待一种“新生事物”。往深层次上说,这不是文化传承,而是一种断裂,是一种娱乐而非认同,严重背离了清明节的文化内涵,是在肢解和“消费”清明节的价值和意义。
众所周知,传统节日具有文化认同功能和人文娱乐功能。清明节等传统节日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依附其身的文化是民族性格和文化的折射,祭祀等活动是人们抒发情怀的载体,是产生亲和力与认同感的纽带。另外,没有只传承不变异、创新的节日文化,但创新是传承基础上的创新而非匪夷所思的“异化”。清明节,作为传统节日,是传承传统道德、伦理的重要媒介,是构建自然伦理观、社会伦理观的重要因素。而反观“重庆女子欲雇人给爷爷扫墓 奶奶哭诉成孤魂野鬼”只有“破”没有“立”,不蚕是对清明节背后的历史文化内涵的消解,也无法增强个体对节日和家庭的归宿感和认同感,是在把清明节的认同功能进行了无形的透支。
清明既有拜祭亡祖先人的慎终追远,又有踏青游玩的欢笑声。但清明节不是仅仅作为一个时间节点而存在的,蕴涵着大量的文化信息,包含着民众对民族文化的理解和认识,对一个民族来说,更体现着民族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追求。清明节不仅是个体表达内心情感的重要契机,也是民族情感认同的时刻。学者亨廷顿曾指出,“文化认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最有意义的东西”。在笔者看来,清明节就承担着文化认同这个“最有意义的东西”,而“重庆女子欲雇人给爷爷扫墓 奶奶哭诉成孤魂野鬼”的盲点就在于抽空了文化认同的“根
与“魂”。
在社会进程中,不少节日呈现没落之态,“重庆女子欲雇人给爷爷扫墓 奶奶哭诉成孤魂野鬼”就是节日浮躁和空洞的表现,清明节似乎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装饰品,静心、沉淀等人性关照的节日功能和意义被人们放逐,是乏味、碎片化的实证。同时,节日的经济功能被放大,已经“生意化”、“市场化”,成为商家赢利的最佳时机,节日文化的内在精神品质逐渐被人们遗忘。一个直白的问题就是:当清明节与我们的精神、情感没有关联时,“雇人扫墓”有何意义呢?
在讨论“雇人扫墓”时我们在讨论什么?应警觉于“雇人扫墓”的蔓延,否则,我们就丧失对民族文化的认同,丧失历史感和集体记忆,剩下的只有娱乐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