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意见由十九届,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是第一个专门针对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纲领性文件,为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对于全面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作为对创新的产权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如何强化?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必须发挥主导作用,成为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制度利器。这是由司法本质属性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律所共同决定的,同时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和提升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方式。《意见》的出台正是基于此。一方面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稳定性和导向性,为行业发展提供方向指引;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效性和全面性,切实满足权利人的正当保护需求。
知识产权是人才创新智力成果最科学、最完整、最核心的体现,知识产权制度是保障创新者权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创新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基本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企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创新者的创新活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更是一浪高过一浪。2017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6.7万件,同比增长36.3%;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其中企业对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3.5%。事实充分证明,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火种,就是优化营商环境。不过,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还有不少问题,与企业和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与发达国家的保护水平相比也有不小差距,特别是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仍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创新,提升保护水平。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简言之,就是要为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实支撑。《意见》的定位正在于此,它立足国家战略层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积极适应国际形势新变化,对事关知识产权审判长远发展的全局性、体制性、根本性问题作出了顶层设计,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完善。与此同时,它还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针对影响和制约知识产权审判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对策措施,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坚持目标导向,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基础,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为,,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向现代化迈进。
“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用法律武器保护知识产权提出了明确要求。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就要瞄准这一目标,以改革的思维解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创新的方法激励创新,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既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于具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有效遏制和威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努力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实现向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历史性转变;又要降低维权成本,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低”问题,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敢于依法维权。
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事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繁荣。《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对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人民法院要把狠抓落实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聚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差距不足,聚焦深化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补齐重大制度短板,以钉钉子精神把知识产权审判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广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