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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防范校园欺凌学校要拿出实际举措

时间:2018-02-26 17:57:15    来源:光明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校园欺凌无疑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给牵涉其中的学生、家庭以及所在社区带来了深远的负面影响。据报道,近期,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和向阳花青少年事务服务,开展的一项调研显示,目前,在一些地方,“对于校园欺凌现象的应对和预防,更多停留在口号式呼吁、运动式宣传上,不少中小学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缺乏统一的应对预案”。

  去年底,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明确界定了“校园欺凌”这个概念,并明确了事件处置流程、惩戒实施欺凌学生的措施以及一些预防举措,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鉴于这一《方案》刚发布不久,一些地方还没有形成针对校园欺凌的应对预案,这是可以理解的,而这也体现出落实方案的紧迫性。《方案》印发之后,必须抓《方案》的具体落实,切实推进防治校园欺凌的长效机制建设。

  事实上,针对这一《方案》的发布,有调查显示,77.7%的受访者看好《方案》对处理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指导作用,更有93.2%的受访者期待《方案》能尽快落实。很显然,对于如何防治校园欺凌,社会已经达成共识,关键在于如何从共识走向实践。

  目前仍有部分中小学,对校园欺凌问题的态度比较暧昧,既不太重视对学生的法制、规则教育,又习惯于在事后采取“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态度。之所以如此,和学校办学追求学生的分数和升学的政绩,而忽视育人有关。为追求学生成绩、升学,有的学校将凡是与升学无关的教育都边缘化、形式化,包括对学生成长很重要的法制教育,也大多采取走形式、灌输的方式,学生并没有形成遵纪守法的基本意识;有的学校将学生分为“优生”“后进生”“,班”“普通班”等,导致一些学生被边缘化,这些学生由此自暴自弃,养成不良行为习惯,成为校园欺凌事件高发的群体;同样,为追求办学成绩,有的学校对发生的校园欺凌案加以掩盖,将本该报警纳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校园欺凌案进行校内处理,这进一步纵容了校园欺凌。

  为此,治理校园欺凌,要从国家发布的总体《方案》,落实为各地方、学校的实际行动,就必须矫正学校的办学观念。近日,中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要支持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这对我国中小学形成优良的教风、学风十分重要。

  从学校内部治理角度说,建立治理校园欺凌的长效机制,也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方案》提到:“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有必要的,要启动复查。涉法涉诉案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这里有一个之前学校没有的机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舆论普遍认为,怎样成立这一委员会,是建立治理校园欺凌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从现代学校治理角度看,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委员必须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应该由学校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社会专业人士(法律、教育、心理等)共同组成,负责对校园欺凌的调查、认定、处理。而建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并由委员会独立发挥作用,就是在推进学校进行现代治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防治校园欺凌问题,必须针对深层次问题,扭转学校的办学理念,实行学校的现代治理。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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