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各地新闻>正文

淘宝支付宝新协议:连续一段时间未登录将销号

时间:2017-08-28 09:38:09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原标题:淘宝、支付宝服务协议更新:连续一段时间未登录将销号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阿里巴巴对旗下淘宝、支付宝平台的服务协议进行了修改,对于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更细致的界定,同时规定在淘宝、支付宝平台的非活跃用户在一定时间之后将会进行销号处理。

  淘宝平台方面,此次新增加规定,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淘宝平台有权追究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用户承担。当淘宝网账户符合以下条件时,淘宝将收回用户账号,账户将不能再登录任一阿里平台,相应服务同时终止:

  (一)未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

  (二)连续六个月未用于登录任一阿里平台;

  (三)不存在未到期的有效业务。

  淘宝规定,一个用户在淘宝网仅能开设一家店铺,淘宝可关闭您在淘宝网同时开设的其他店铺,店铺连续六周无出售中的商品的情况下,淘宝也可依据淘宝网规则关停您的店铺。

  淘宝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卖家应对销售额/营业额超过法定免征额部分及时、足额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对于个人用户,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请您积极配合支付宝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彩色扫描件,且完成支付宝要求的相关身份验证:

  (1)办理充值、收取或支付单笔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业务的;

  (2)名下全部支付宝账户项下30天内充值、收取及支付总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3)名下全部支付宝账户余额连续10天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的;

  (4)使用支付宝服务买卖金融产品或服务的;

  (5)购买支付宝记名预付卡或办理记名预付卡充值的;

  (6)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超过人民币1万元,或通过不记名预付卡为支付宝账户累计充值超过人民币1万的。(记者 车丽)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