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皮的红豆杉枝叶已经枯死。
被剥皮的这棵红豆杉大树,树龄高达50多年。文/图 卜瑜
连日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接到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桥镇的多名村民报料称,新谷村委会岭头自然村中生长的多株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遭到不明身份人员剥皮后濒临死亡。
记者赶赴现场采访后发现,民间流传着浸泡红豆杉树皮、果实等可治疗癌症的说法,是造成这种被誉为“植物大熊猫”的珍贵树种常被人剥皮、盗伐的主要原因。那么,流传于民间、常让人高价收购的野生红豆杉木材、树皮、果实等,是否真的有“抗病益寿”的功效?用红豆杉树皮泡水、果实泡酒、树干制成水杯或家具等,真的能释出神奇的“抗癌物质”吗?
现场:
被剥皮的红豆杉
枯萎濒死
地处南岭山下的乳源大桥镇岭头村是典型的高寒石灰岩山区,尽管当地水土贫瘠,但这种气候条件却十分适宜中国独有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南方红豆杉生长,当地也是这种珍贵植物的密集生长区。
在岭头村的一片广袤田野中,一小片枯黄的树林在盛夏绿得发亮的农地中特别显眼。报料人指着已然发黄的树丛说:“这就是在我们村长了大半个世纪的红豆杉,被剥皮后枝叶很快就枯了。”
沿着被杂草掩盖的小路艰难地走到小坡下,只见在比人还高的野草丛中,这几棵枯树已然裸露出了洁白的身躯,原本覆盖其上的结实树皮不翼而飞。走到树林中,记者发现被剥皮的红豆杉一共有4棵,其中有一棵直径在20余厘米的大树根深叶茂,粗壮的树干上分杈成了2条树干,仿佛一名卫士般俯瞰着坡下的村庄。只是这名“卫士”伟岸的身躯上“一丝不挂”,原本用来保护自己的“盔甲”被人残忍剥去,只留下一段段明显可见的刀痕。
记者观察发现,这4棵被剥皮的红豆杉均是从刚裸露出泥土处被人从下往上剥皮,被剥皮的长度短的近2米,长的近5米。报料人惋惜地说:“树木通常要靠树皮来输送水分和养分,一旦树皮被剥,就等于断了它们的生命线。最多一个月,这4棵树就会陆续死去。”
调查: 剥树皮行为已构成犯罪
记者随后来到了大桥镇林业保护站,一名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此案的发生。据介绍,接到群众报告后,林业工作人员和森林公安立即赶到了事发现场进行调查。从现场勘察的各种线索上推测,这伙蟊贼剥皮的时间可能是在7月12日前后。据统计,新谷村委被剥皮的共有4棵6株红豆杉,树木胸径从12.2~21.2厘米不等,树高从8~10米不等,剥皮高度从1.8~5米不等,最老一棵树的树龄估计在50年以上。
据了解,案发地村庄已经属于乳源南方红豆杉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保护区于2004年由乳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以保护南方红豆杉及其动植物栖息地为主。
该负责人说,目前乳源森林公安已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很多人以为,剥点树皮不是多大个事,但剥皮后树木基本都难以存活。野生南方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十分珍贵,剥皮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作案者将要负上法律责任。”
提醒: 红豆杉毒性大严禁作为食品原料
不法分子潜入深山盗剥树皮意欲何为?报料人告诉记者,民间不少人认为,野生红豆杉全身都是宝,“红豆杉树皮、果子,有人拿来泡酒;红豆杉的叶子有人拿来泡茶;红豆杉的树干有人拿来制成水杯喝水,也有人拿来制成佛像、家具;红豆杉的枝杈、根部,有人拿来当成药材。他们都说,红豆杉能抗癌。”
红豆杉是否真的具有这些神奇功效?大桥镇林业保护站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原国家卫生部(现国家卫计委)就已经明文规定,禁止红豆杉作为保健食品和食品原料使用。记者随后从国家卫计委官网上找到了这份公告,公告表明:“红豆杉毒性很大,在没有医生的指导下,长期大量食用后可能会产生抑制骨髓造血功能、白细胞下降等严重毒副作用。”为确保饮食安全,公告提醒消费者不要食用红豆杉或含红豆杉的食品,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和经营含红豆杉的食品。
记者查阅相关科学文献后也发现,红豆杉所含的紫杉醇抗癌物质,必须经过专业药厂的专业设备,科学流程才能提取。紫杉醇完全不溶于水和酒精等溶剂当中,所以群众惯用的将红豆杉拿来煮水喝、泡酒喝没有任何抗癌功效。
不少省市食药监部门也曾郑重提醒广大食品生产企业:“散装白酒、餐饮店、农家乐等经营户不得生产、经营含红豆杉的食品(保健食品),凡利用红豆杉果泡酒作为饮用销售的,一律停止经营销售行为并立即进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
困境: 保护人员存在严重缺口
乳源大桥镇是中国野生南方红豆杉的最密集生长区域。据当地林业部门调查显示,位于乳源县北部大桥镇及周边分布的南方红豆杉胸径30厘米以上的有200多株,10~29厘米的有1.1万多株,9厘米以下的有近6万株。
如此密集而大量的野生红豆杉分布,引来了不少不法分子的觊觎。近年来,对红豆杉进行盗伐、盗采、剥皮的事件仍不时发生。粤北地区不少被盗伐的红豆杉,大部分都流入了珠三角市场。
如何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基层林业保护人员坦承:“难度很大”。据了解,目前很多野生红豆杉都分布在粤北崇山峻岭间,但林业保护人员的数量难以覆盖如此大面积,对很多深山老林中的红豆杉颇有“鞭长莫及”之感,保护人手存在严重缺口。
其次,如今粤北高寒山区由于气候生活条件较为恶劣,大部分村庄的青壮年都外出进城打工;再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举家搬迁入城也不在少数。这就造成不少村庄留下的只有老弱妇孺,红豆杉被剥皮甚至盗伐往往不能及时被发现,导致报案滞后,令执法部门不能及时破案。
第三,红豆杉的“抗癌”、“保健”功效谬传已久,不少群众以讹传讹,甚至在市场上重金求购,人为地造成了野生红豆杉受害。实际上,广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多年来一直在做大量的科普工作,红豆杉不能作为食品使用,普通方法也不能释放出抗癌物质紫杉醇。改变群众固有的错误观念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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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群众常误犯刑律
粤北是广东最重要的林区,坐拥华南最密集的野生红豆杉群。多年来,韶关地区涉及红豆杉的犯罪、案件屡见不鲜。记者盘点有关案件发现,不少山区群众在红豆杉保护方面仍存在种种误区,从而令自己锒铛入狱。
给野生红豆杉“搬家”
2012年2月18日,乳源县大桥镇大坪村村民王某生,在未经乳源瑶族自治县林业局批准的情况下,将亲戚林某堂种在自家房子旁的高250厘米左右的2棵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树,移植到自己在大桥镇湾背黄家村村口经营的苗圃场内。
乳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生在未经县林业局批准的情况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2棵,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等因素,乳源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用红豆杉雕工艺品
2010年10月,乳源县某木雕厂老板庄某在未办理任何许可证件的情况下,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香樟作为原材料,采取雕刻等方法制作成工艺品等各种成品、半成品。
乳源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庄某行为已构成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一审以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砍伐已枯死红豆杉
2014年9月,被告人李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用3名工人与他一起来到了乐昌市两江镇上长塘村委会某山上,对一株已经枯死的野生南方红豆杉进行了采挖并运出山外,准备出售或做成家具。该树已枯死,树高16.3米。
2015年7月2日,李某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乐昌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