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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实施 工信部发布最新水泥行业规范条件

时间:2015-01-30 14:49:40    来源:钢之家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原标题:工信部发布,水泥行业规范条件 3月1日起实施

 

     1月30日,工信部发布,《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新《规范》将替代原工信部颁发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于2015 年3 月1 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文件强化了生产、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约束。

  《规范》在涉及新增水泥熟料产能上,不再规定人均产能上线,而再次强调坚持坚持“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且规定了新建项目必须兼顾协同处置和固体废弃物。在生产上,水泥建设项目应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提高信息化技术与自动化水平。水泥熟料项目应有设计开采年限不低于30 年的石灰岩资源保障。

  在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上,水泥行业应符合国家发改委《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建立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强调水泥熟料脱销率不低于60%等。

  在节能降耗方面,水泥企业需统筹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按《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规范》还规定年耗标准煤5000 吨以上的企业,应定期向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另外,在质量管理上,企业需建立水泥产品质量保证制度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按《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设立专门质量保障机构和合格的化验室,建立水泥产品质量对比验证和内部抽查制度。

  此外,《规定》对安全及社会责任上也做了相关要求,要求符合《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5年第 5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约束,更好地发挥行业规范条件在化解过剩产能、激励技术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中的作用,我们对《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现予公告。

  附件: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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