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夏唯祎在法庭上自己给自己辩护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经纪公司北京姿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称,艺名为“夏唯祎”的网红女主播在与该公司签订经纪合同之后,多次拒演,不仅称想解约,还在花椒直播上开设了小号,擅自表演。认为夏唯祎构成违约,经纪公司将刚大学毕业的“夏唯祎”诉至法院索赔违约金等各项损失135万余元。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时,夏唯祎到庭应诉,她表示自己没有违约,她得知对方无营业性演艺许可证要求解约。她称经纪公司擅自封存她的直播账号,她将保留追究经纪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原告 签约女主播拒履约 索赔135万
据北京姿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2016年5月10日,该公司与夏唯祎签订了《艺人经纪合同》及《补充条款》,并约定由该公司独家代理8年夏唯祎的互联网线上、线下演艺活动的经纪事务,期限自2016年5月11日开始,至2024年5月10日止,合同履行期间,夏唯祎需要参加公司帮其安排的一切线上、线下的有偿、无偿的演艺、广告代理等一系列活动。
双方约定,由经纪公司按照协议签订后的两个月,按照每月3万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底薪,两个月后不再支付底薪,夏唯祎需要保证每月开通不少于25天共计60小时的直播。
约定指出,如夏唯祎未经同意擅自进行表演,构成违约的每次需向公司赔偿50万元违约金,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需支付相应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要求解约的,需要支付500万元违约金。
姿瓣公司表示,合同签订后,公司对夏唯祎倾力打造、包装,在花椒直播开设直播ID号,斥巨资为她打造音乐单曲MV《原谅不懂爱情的我》,并在北京召开新歌发布会、粉丝见面会,在主流音乐平台上线,并为其接洽广告代言,开设淘宝、微信网店等,并承担了其自外地来往北京的所有交通食宿费等。
然而,夏唯祎却自2016年11月以来,多次拒绝公司为其安排的演艺及代言活动,并主动提出要求解约,不仅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使公司面临多项客户索赔,此后,公司还发现夏唯祎在花椒直播平台上开设了直播小号进行直播活动。
该公司认为,夏唯祎此举已经构成违约,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夏唯祎立即停止花椒直播小号的直播活动,继续履行合同,并索赔经济损失及违约金135万余元。
被告 得知对方无营业性演艺许可证要求解约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姿瓣经纪公司委派一名代理人到庭起诉,夏唯祎本人来到法庭,她为自己辩护,没有律师同行。
夏唯祎辩称,她不同意继续履行直播合同。她说,2016年5月10日签约时,该公司并没有取得相关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根据文化部新修订发布的营业性演出条例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纳入演艺经纪机构代理范围,凡是从事舞台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济业务的,均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取演艺许可证。
夏唯祎说自己没有违约,她得知自己与公司签约的合同无效后提出解约。经纪公司不仅不同意,还擅自封存修改了她的直播账号,导致她无法提现。对此,她将保留追究经纪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夏唯祎称,在经纪公司的诉讼中提到该公司为她接广告代言活动中有提到化妆品广告,而实际上她并没有代言过化妆品广告。对于公司将她映客直播的账号截图作为证据提交一事,夏唯祎表示,映客的直播账号是她在与姿瓣公司签约前,就已经有的直播账号,映客直播账号中的收益应该归她自己所有,姿瓣公司无权索要。
原告经纪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夏唯祎的直播账号内的收益是按照夏唯祎六成,公司四成的比例分配的。公司的情况夏唯祎是清楚的,“公司与她产生分歧时,听说她交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说会为其出资包装。”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文并摄/记者 唐宁
(原标题:网红女主播拒演 经纪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