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千元买10万条业主信息
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这些都是重要的个人信息,却成为一些人借以牟利的“资源”。去年,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1800多起,查获各类公民信息300余亿条。根据今年6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规,非法出售50条以上个人信息即构成犯罪。
中介出售业主资料被捕
今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发现,有人在qq群里出售小区业主资料。通过侦查,民警锁定了出售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舒某以及购买信息的王某,这三个人均在上海从事房产中介工作。
在交易中,王某用1000元向张某、舒某购买了150个小区共10万条业主信息。这些信息非常详细,包括姓名、电话、购房时间等信息。
办案民警还发现,这些信息中有一部分是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另一家房产中介门店老板丁某交换来的。为了获得更好的业绩,一些房产中介之间交换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竟然成了公开的“潜规则”。
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朱杰介绍,在这个房地产中介中,交换个人信息的情况较多,“你手头有什么公民个人信息的,我手有什么,通过交换,扩大自己掌握的资源”。
目前,该案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张某和舒某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之中。
信息泄露涵盖方方面面
事实上,通过房产中介倒卖的个人信息还只是冰山一角。
去年曾有报道,湖北警方在十堰一家装修公司的电脑里,查获了十堰城区56个小区的业主信息达2万多条,近年来新开盘的小区,业主资料几乎都在其中。而泄露这些信息的正是售楼处的销售人员,每一条业主信息卖2块钱。
不只是在房地产相关行业,倒卖学生信息的情况也是触目惊心。警方从某培训机构查获的一摞名单,里面的信息包含有学生姓名、学校名称、家长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学生名单几乎涵盖了十堰市所有中小学,而出售这些信息的正是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
除此之外,据公开报道,一起特大侵害公民银行个人信息案,泄露信息的竟然是银行内部人员以及银行保安。在这一案件中,警方共查获个人银行征信报告以及账户余额等信息257万条。
如何保护?谁收集谁负责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往往存在于信息收集源头到信息倒卖之间的多个环节中。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确立了“谁收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其中,第40条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解释》共十三条,包括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等十个方面内容。新的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去年一年公安机关加大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共侦破此类案件1800多起,抓获嫌疑人4200多人,查获各类公民信息300余亿条。其中,抓获涉及40多个行业和部门的内部人员390多人,黑客近百人。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