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华水公司)原副总经理林福全,因挪用公款3500万元并受贿20余万元,近日被“顶格量刑”判处无期徒刑。前日,该案牵涉的一位企业高管段铁钢,也在中院过堂。检方指控他在林福全挪用公款时,在财务文件上签了名,具有“从犯”的嫌疑。但段铁钢自认为,签名只是走走程序,对挪用款项去向无法造成影响。
现年48岁的段铁钢,原是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建)的员工。据指控,2002年,广建公司和华水公司投资成立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建公司),广建公司委派段铁钢到广水建公司参与管理并任总经理职务,华水公司委则派林福全到广水建公司主管全面工作并任董事长,两人是下属上司关系。
2003年7月,广水建公司决定增资扩股,由广州市力冠投资有限公司注资3500万元到广水建公司,并占有广水建公司58.3%的股份。在上述增资扩股过程中,林福全决定分两次挪用广水建公司的资金共计人民币3500万元给力冠公司使用,段铁钢作为广水建公司总经理,利用财务审批的职务便利,签字同意上述资金的转出,上述款项至今仍未归还。
昨日,段铁钢解释这些签名是后补的,“叫签字不是叫我批,钱已经出去了。”
此案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