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纪委了解到,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同时,哈尔滨市纪委还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旅游景区门票、土特产品等任何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活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在检查范围上,将侧重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检查的场所主要是高档酒店、洗浴娱乐场所、私人会所、“农家乐”、大型超市、商场、景区、培训中心、内部接待场所等。
哈尔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常见的“节日病”,持续进行明察暗访,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尤其是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严格追责。要公开处理曝光一批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