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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收编"食品摊贩 好地段摆摊将摇号

时间:2015-07-31 09:13:18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走鬼”想转正将不是难事。今天,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规定,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食品摊贩不用工商登记,只需要拿到登记卡就可以了。谁能抢到摆摊的,,将用摇号解决。这是草案第三次提交审议,有望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需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 无需向工商行部门登记

  草案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划定区域外,根据食品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的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这些规划设置、摊位数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也就是说附近的居民也要知悉自己的社区周围是否被划为摆摊区,不能由政府拍脑袋决定。在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辛瀑认为,不应该规定在城市非主干道还是主干道,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议改为道路两侧临时指定一定区域一定时段就可以了。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需要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而且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在现实生活中,摊贩之间抢夺优势地盘的事情不少。草案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划定区域摊贩、临时指定区域摊贩登记申请时,根据划定区域的摊位实际可容纳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予以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走鬼”也可申请转正

  那么“走鬼”是否属于该草案的范围呢,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介绍,该条例是针对在相对固定地方进行食品经营的摊贩。“走鬼”不在其中,但是“走鬼”可以进入食品摊贩的领域,申请登记卡也成为条例范围的食品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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