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国内资讯 > 各地商讯>正文

兰州:供热计量任务未完成 重点企业和单位被约谈

时间:2015-07-14 14:49:17    来源:兰州晚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今年8月,国家将对我市创建园林城市进行验收,供热计量收费落实是关键性因素,为了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日前,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对天庆、天正、良志、亚太、信通通利、福田等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兰州卷烟厂、新华集团等5家驻兰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全面落实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政策和国家规范标准,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据悉,天庆集团、天正集团、亚太集团、良志集团以及甘肃信通通利、兰州福田等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兰州卷烟厂、新华集团等5家驻兰单位未完成收费面积近200万平方米,约占全市任务面积的六分之一;天庆、亚太、良志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共计34.76万平方米。

  约谈中,市上要求,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住宅建筑要无条件实行计量收费,严格执行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政策,及时完成抄表、热费清算公示和结算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达到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标准,务必在7月31日前完成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未安装计量装置、对抽检不合格、计量系统不完善和经过实践认为热量装置有问题的项目于8月份拿出整改方案,10月31日前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整改到位,达到计量收费条件,并在下个采暖期实行计量收费。对不执行“两部制”热价政策的,除物价部门依法查处、四城区停止拨付天然气补贴资金外,同时停止办理一切工程建设审批验收方面的手续;对拒不整改的建设开发单位要依法处罚,通过媒体曝光,各建设审批验收部门要建议发证机关依法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稿件、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并不代表新讯网观点,由此产生的财务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本站自动屏蔽违反《广告法》词语。

请选择您浏览此资讯时的心情

相关资讯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