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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低保金或将提至650元/月

时间:2015-07-03 14:03:15    来源:信息时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广州城乡,生活保障标准有望再次提标,低保金或将涨至650元/月。昨天,广州市民政局官网挂出公告,对《关于提高我市低保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送审稿)》(下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7月11日前向该局社会救助处反映或提交建议和意见。

 

  根据《通知》规定,此次城乡,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650元;与此同时,全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1.5倍同步提高,全市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全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65元提高到1177元;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1547元。

  《通知》中也明确,新的低保标准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对未达标的月份按2015年5月1日的低保在册人数,按新旧标准的差额进行补发(不含分类救济金和基本医疗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也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提标后新增的资金从哪儿来?根据通知,除了从化区农村,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新增资金由广州市财政与从化区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外,其余由各区财政自行解决。以,生活保障标准为基数确定的分类救济、基本医疗所需资金按原渠道由市、区财政按原比例分担解决。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后,所涉及消费性减免等社会救助项目新增资金,由各企业及相关单位按原渠道解决。全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和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后,新增资金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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