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敏)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上月签署《京津冀创新券合作协议》,三地共享创新券。北京市科委宣布,即日起北京地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与天津、河北的326个开放实验室开展的科研合作,可享创新券支持。
依据《京津冀创新券合作协议》,三地将依据本地创新券相关规定,各自审核被支持的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支持本地企业利用异地科技资源开展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专利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目前,首批开放实验室目录已经形成,北京地区的427家实验室可为天津和河北的创新券项目提供科技服务。
依据北京市科委的规定,在北京地区注册,在职正式职工不多于100人,注册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申报创新券。创新券将支持这些小微企业委托天津、河北两地开放实验室目录中的机构开展的科技服务项目,包括围绕科研开展的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的科研活动。目前,在开放实验室目录中,天津开放实验室238个、河北开放实验室88个。有意向的小微企业可登录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系统,填报企业信息、拟合作的开放实验室名称及科研项目信息。
北京市科委表示,小微企业与开放实验室签订服务合同后,先行支付项目所需资金,在项目执行完成后,将服务合同和服务收支凭证等材料上传至创新券申报系统,创新券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后的真实性和材料完备性审核确认,之后,依据《首都科技创新券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拨付资金至小微企业账户。据了解,对于符合补贴要求的业务合同,每年,支持额度将达到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