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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公布"双打"十大案例 连卡佛百货、芬迪等上榜

时间:2017-12-13 16:38:11    来源:北京晚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因为侵犯“海贼王”商标专用权,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款2937万元;因为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连卡佛百货金融街分店、芬廸北京国贸分公司也分别被罚款近90万元和30余万元。今天上午,北京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双打”十大案例。

  据悉,截至今年10月底,北京市共办结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845件,罚没款601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1件,案值489.5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6个。同时,市工商局不断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2016年以来,共办理涉奥案件17件,罚没款共552万元。

  侵犯“海贼王”商标专用权案

  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在多家手机软件运营平台上,分别使用“口袋海贼王”和“街机海贼王”作为游戏软件名称并提供下载安装使用,侵犯了“海贼王”注册商标专用权。消费者通过下载软件客户端可在手机上在线使用上述两款游戏,并可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充值消费。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共计收取游戏分成款2937万元。海淀工商分局责令北京乐汇天下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2937万元。

  侵犯“味多美”商标专用权案

  北京美多味科贸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从事加工制售面包、饼干、蛋糕及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在经营场所对外的门头牌匾上使用“美多味”字样,与北京味多美食品公司注册的商标“味多美”相比较,整体上构成近似。丰台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21.15万元。

  侵犯“FEPORID”商标专用权案

  北京市凯德立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FEPORID”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将“FEPORID”商标用于其酸洗抑制剂产品的标贴中,并在产品标贴显著位置突出使用。通州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标贴、罚款67.4万元。

  侵犯“EPSON”商标专用权案

  北京赢梦九州科技有限公司从中关村推销员手中购进标有“EPSON EB-C740W”字样的投影机,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该投影机经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海淀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0万元。

  侵犯“PHILIPS”商标专用权案

  北京七彩云天商贸有限公司通过QQ群从不法商贩处购进带有“PHILIPS”字母标识的灯具,从市场购进飞利浦牌镇流器,安装在上述灯具上进行销售。“PHILIPS”字母标识与商标权利人,飞利浦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丰台工商分局对其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44.2万元。

  侵犯“MERCEDES-BENZ”、“Audi”商标专用权案

  执法人员在北京南平顺泰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场所发现大量带有奔驰图形标识和“MERCEDES-BENZ”英文字母标识的汽车制动片,带有奥迪图形标识和“Audi”英文字母标识的汽车制动片。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南平顺泰科技公司未能提供上述汽车制动片的合法进货票据等凭证,也无法说明合法进货渠道。丰台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商品及罚款29.5万元。

  以不正当手段

  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

  北京蓝海基业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但在该商标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尚未进入公告期前,该公司诱导委托公司签订商标代理服务合同,收取35000元费用。海淀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罚款10万元。

  京津冀合作查处

  润滑油商标侵权案

  房山工商分局接到投诉,与河北省任丘市工商局同时行动,捣毁房山区一个制造假冒润滑油窝点和一个存储假冒润滑油仓库以及河北省任丘市的一个制造印刷假冒润滑油外包装的黑工厂。共查扣涉嫌商标侵权的润滑油、机油、防冻液共18939桶,涉案金额256万元,涉及品牌有“美孚”、 “壳牌”、“长城”、“蓝星”等。

  经鉴定,上述商品均为假冒侵权商品,由于侵权商品涉案金额巨大,此案移交房山公安部门。

  “LANVIN”等

  不合格产品质量案

  西城工商分局对连卡佛百货商贸(北京)有限公司金融街分店销售的“LANVIN”单肩包、“Chloé”单肩包、“VALENTINO”背提包、“CéLINE”背提包、“MONCLER”女装羽绒服、“EMILIO\PUCCI”女装上衣6款产品进行了抽检,结论为产品质量不合格。西城工商分局对其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8.97万元和罚款89.36万元的处罚。

  查处“芬廸”服饰

  不合格产品质量案

  朝阳工商分局对芬廸(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国贸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商品名称为芬廸背提包、男式羽绒服和女式上衣进行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朝阳工商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作出没收未售出商品、没收违法所得5.94万元及罚款30.48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杨滨 D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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