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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约谈7家共享单车 确保押金和预付资金安全

时间:2017-12-05 18:14:2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邢郑) 今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共享单车企业公开约谈会,就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押金和预付金存管、车辆投放与运维等问题约谈相关企业。参加本次约谈会的有摩拜、ofo、永安行、优拜、哈罗单车、拜客出行、小蓝等7家共享单车企业派相关负责人员。

  据了解,由于近期部分共享单车企业因经营不善陆续停业使得相关问题持续发酵,中消协和部分地方消协组织短期内收到大量消费者投诉和情况反映,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信心受到影响。

  在企业公开约谈会会上,根据企业代表的情况介绍,目前共享单车企业分为收取押金骑行和免押金骑行两种方式。

  免押金骑行一般需要考察消费者的第三方信用评分,超过一定分值就可以免收押金。收取押金的单车企业一般将押金统一存放在银行进行专门管理。消费者的押金和预付资金余额均可退,但各企业退款时效、具体金额与消费者的支付方式、余额组成有关。

  企业代表表示,将通过加强日常巡检、消费者反馈、车辆状态监测等手段,进一步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投放、流转等工作,更加方便消费者使用;将积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窗口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消费者押金和预付金额安全。

  据介绍,部分企业已经或正在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网监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和对接,做好车辆投放、公共秩序维护、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认为,共享单车是互联网租赁经营的创新形式,作为城市慢行交通的新兴服务形式,具有公共性和便利性的特点,促进了消费者绿色出行、便捷出行。

  此外,中消协要求广大共享单车企业:一是严格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担起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承担共享单车行业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确保企业运营状态安全稳定有序;三是深化安全意识,尽可能采取免收押金的方式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主动采取技术性保护措施,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对于企业收取消费者的押金和预付资金,要采用安全透明的资金监管方式,确保消费者押金和预付资金的安全;四是要优化服务意识,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到优先位置,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快速回应消费者诉求,及时化解消费者疑虑。

  中消协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履行《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监管责任,促进共享单车行业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引导更多消费者放心舒心消费、安全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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