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等部门日前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
该《意见》规定,我省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
省人社厅等部门日前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
该《意见》规定,我省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