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日电 (记者 鲍聪颖)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北京市旅游条例》(简称《条例》)今起(8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特别对“一日游”六类经营行为集中列举,针对经营环节进行全链条制度设计。
《条例》共七章八十四条,包括总则、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公共服务、旅游经营、旅游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强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二是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非法一日游;三是按照旅游法要求,完善民宿经营管理。
在“一日游”方面,按照疏堵结合的方式,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切断非法一日游信息传播链条、服务链条和利益链条的思路,针对非法一日游的全链条经营环节作出制度安排,并在体例上设立了“一日游”专节。其中,“疏”的方面,规定了设立旅游公交,为散客旅游者提供交通出行便利。“堵”的方面,设立了电子行程单制度,规范网络形式进行旅游线路宣传的行为。
除此之外,《条例》还强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游文化内涵;规划促进方面的规定更加符合北京实际,突出首都特点;旅游公共服务专章规范,分类建设;对网络旅游经营管理进行分类规范;规范和引导民宿经营和发展;确立了旅游执法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信用惩戒力度。
201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开始施行,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为贯彻落实旅游法,结合北京旅游实际发展情况,历经四年多, 2017年5月2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旅游条例》,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