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本地新闻>正文

公建节能绿色改造每平方米奖三十元

时间:2017-07-27 18:11:37    来源:京郊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报讯(记者赵语涵)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发布,今后,本市开展节能绿色化改造的公共建筑,可申请30元/平方米市级资金奖励。

  《办法》规范了项目申请奖励资金的条件、流程、资金拨付和监管,并给出改造技术指南,引导公共建筑积极开展绿色综合改造。《办法》明确,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公共建筑对原有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进行一项或多项的节能改造并达到一定的节能率的,都算作节能绿色化改造。本市单体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在2016到2018年内实施节能改造,并纳入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且改造后实现普通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20%的项目,均可申请每平方米3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部分节能率较低的项目,还可通过折算面积的方法获取奖励资金。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