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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不发高温津贴单位最高罚款2万元

时间:2017-07-06 23:52:45    来源:北青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对所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统一执法日活动。专项检查将持续到7月底。据悉,统一执法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2人,检查用人单位1428家,涉及劳动者98123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56份。其中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成为重点检查项目,违规不发最高可罚款2万元。

  

  昨日一早,市劳动监察大队督导组就来到位于西城区的某餐馆进行执法检查。餐馆的人力资源部门拿出准备好的材料,像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情况登记表等,马上将圆桌堆得满满的。监察人员分项逐一核对,在看到有些劳动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工资时,马上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工资时,可参考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但你们这个规定也不具体,这样容易产生纠纷。同时,劳动合同中也没有公司印章,法律效力是不足的。”市劳动监察总队总队长黄彬表示。

  

  据了解,即日起至8月3日,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重点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等。

  

  “这家餐馆并未涉及高温作业,但我们在对交通、环卫、建筑、水利等单位检查方面,高温津贴就会是重点检查项目之一了。”据黄彬介绍,之前就曾发生园林绿化队举报未发高温津贴,也有单位以发冷饮来代替高温津贴。“这都是不对的,我们会通过工资表查证是否有此项支出,应付未付的我们会发整改书,拒不整改的,最高可罚款2万元。”黄彬指出。

  

  对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对其违法行为事实将依据《北京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将其违法行为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欠薪逃匿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法定情形的,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统计,截止到2017年6月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6.36万户次,同比增长34.3%;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053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69件,共为1.0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18亿元。(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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