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菲菲)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市旅游委、首都文明办等日前编制发布了《“北京最美的乡村”全面发展督导测评指标体系(试行)》,意在通过督促、指导、监测、考评,帮助“北京最美的乡村”尽快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发展。
测评体系提出,“最美乡村”要具备“四美”20“有”。“生产美”要有产业发展规划、有明确主导产业、有推进改革实招、有创新发展模式、有乡村休闲项目、有充分就业渠道、有培训提升机制;“生活美”要有稳定增收渠道、有全面公共服务、有较高社会保障、有高效村规民约;“环境美”要有优良生态环境、有房屋建设规划、有鲜明乡村特色、有长效管护措施、有清洁生活环境;“人文美”要有勤政廉政组织、有正确意识形态、有完善文化设施、有常年演出团队。
同时还增设了“加分项”和“减分项”。其中“减分项”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村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村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村内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造成恶劣影响;有使用烟煤、焚烧秸秆、土地污染突出环境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