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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发布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17-03-23 12:02:49    来源:京效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报讯(记者高珊珊)《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昨天发布,4月8日起实施。届时,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方案主要包括,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所有医保定点机构均参与此次综合改革,涉及3600多家医疗机构。

  方案规定,凡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前提下,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信息,动态联动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格,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予以公示,推动药价降低。对于低价短缺药品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本市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设医事服务费后,避免出现其他诱导性收费,推动分级诊疗,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特别是对疑难病症的医疗服务效率。将结合实际,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其中,上调护理、中医、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如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本市还将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机制和措施,开展住院服务的疾病诊断相关组评价,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控费关键指标绩效管理制度;将社会关注度高、服务量大的医疗机构纳入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包括医疗资源、病种花费等92项。

  针对新设立的的医事服务费,本市将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门急诊医事服务费,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报销,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限制。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以及调整后的96项中医药类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城乡低保、低收入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比例从70%提高到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提高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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