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国内资讯 > 本地资讯>正文

8人非法销售“瘦脸针”被拘

时间:2017-03-15 09:55:59    来源:北京晨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北京晨报讯(记者 吴婷婷)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从2017年2月22日起,市食药监局联合公安、卫计委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假药“瘦脸针”(即A型肉毒毒素)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检查美容场所17家,检查从业人员80余人,查验药品20余种共计1500余盒(瓶),美容器械15种300余件,破获销售假药案5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名。

  市食药监局介绍,3月13日下午,执法人员查处了位于东城区美博城和朝阳区姚家园地区的3家美容商户,在现场发现了涉嫌未经批准进口的“瘦脸针”9支和注射器。公安部门现场对涉案药品进行了查扣,并抓获涉案人员2人。

  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副总队长甄德明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规定,批准进入我国的进口药品,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必须有中文标识。本次查获的“瘦脸针”包装上仅标示英文或韩文,为未经批准进口药品,违反我国有关规定,按假药论处。

  甄德明还介绍,对相关单位涉嫌销售使用假药的犯罪行为,将由食药监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移送公安部门严厉惩处。市食药监局将配合公安部门追根溯源,追查假药来源,力争将违法犯罪分子一网打尽,并持续有效打击非法经营“瘦脸针”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到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并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瘦脸针”(即A型肉毒毒素),切勿轻易相信虚假宣传自行购买或注射。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稿件、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并不代表新讯网观点,由此产生的财务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本站自动屏蔽违反《广告法》词语。

请选择您浏览此资讯时的心情

相关资讯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