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四川商人李永奎拿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充中院)的一纸判决书喜极而泣。经历了400余天的等待,状告西充县公安局的他终于二审获胜。
合用土地引“争端”被拘留 商人状告县公安局
2009年9月4日,四川省西充县占山乡人李永奎经西充县政府招商引资回到家乡,投资1500万元办服装厂,成立了西充县品正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正公司),并在西充县橡胶坝工业园区B区西充实验驾校(以下简称:实验驾校)后侧征用了15亩工业用地。
2010年3月28日,实验驾校负责人王某某提出共同投资建厂并共同使用品正公司征得的15亩土地,获李永奎同意,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各占二分之一土地建厂和办驾校。
李永奎称,共用土地的合作协议达成后,便产生了品正公司和实验驾校合用一条通道,驾校车辆可经过通道进入公司厂区的情况。2011年12月14日,南充市交警支队将汽车驾驶(科目二)的考场迁至实验驾校训练场。考场占用了品正公司部分场地。公司和驾校因共用土地“争端”不断,最终品正公司一直未正常投产。2012年2月底,双方打起了民事官司。
据李永奎回忆,2012年10月12日,西充县商务局和西充县工业园区管理局共同向品正公司发出《关于督促品正服饰有限公司履行投资协议的函》,督促公司尽快投产;2013年9月4日,西充县国土局发出《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称品正公司征得的土地为工业用地,却建设综合楼供实验驾校作为办公室、学员食堂、宿舍、茶坊等使用,涉嫌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责令限期整改。李永奎害怕政府收回土地,在2013年9月28日,找来刘某、苟某、何某、杨某某、肖某某、吕某某、邓某某等10余名工人欲在公司与驾校连接通道上砌围墙,把工厂与驾校分开。结果遭驾校方阻拦,双方发生抓扯。他被当地警方以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为由给予行政拘留13日。
当天西充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李永奎被指认邀约吕某某等人进入实验驾校,扬言要砌砖墙,双方发生纠纷。民警到现场制止未果,后李永奎强行砌砖,双方发生抓扯,李永奎动手关闭实验驾校综合楼电源并将驾校学员从办公楼中赶出来,在被对方阻止的过程中,李永奎与对方发生抓扯造成多人受伤,此事在西充县实验驾校学员中造成极大恐慌,严重影响驾校正常运转秩序。
李永奎认为,警方这份处罚决定书与事实严重不符。“警方对我的处罚没有事实依据,程序违法,西充警方这一处罚无理无据。”
2013年11月1日,李永奎将西充县公安局推上被告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部分笔录不能证明为办案人所签 商人二审获胜
在一审庭审中,李永奎一方发现,西充县公安局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供的部分证据有问题。
“部分笔录中,办案人员签名不一致。还有一份受案登记表写的报案时间是15时,而询问笔录却是14时许。这些细节明显不符合常理。”李永奎当庭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西充县公安局提交的询问笔录和辨认笔录上的民警签名笔迹做鉴定。
西充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永奎的申请,并在2013年12月20日终止诉讼,同时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2014年1月26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西充县人民法院委托的12份证据进行鉴定后,结论如下:邓某某、罗某的询问笔录系两名办案民警亲笔签名;肖某某、杨某某、吕某某的询问笔录中只能认定一名办案民警亲笔签名,另一名办案民警的签名不能认定;邓某某、肖某某、罗某、阳某、范某某5人的辨认笔录中只能认定一名办案民警系亲笔签名,另一名办案民警的签名不能认定;杨某某、吕某某的辨认笔录均不能认定是两名办案民警亲笔签名。
对此鉴定结果,西充县公安局没有提出异议。
然而,一审李永奎却败诉了。他表示不服,遂上诉至南充中院。
10月24日,本案在南充中院二审开庭。
南充中院在审理中认为,上诉人李永奎与西充实验驾校之间存在民事纠纷,对土地使用、综合楼的归属民事案件尚未处理,故西充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李永奎关闭实验驾校综合楼电源并将驾校学员从办公楼中赶出来”证据不足、造成多人受伤的证据也不足。同时,通过鉴定笔录中看,警方办案材料中有10份笔录不能证明是署名人本人所签,其行政程序缺乏正当性;还有5份询问笔录的调查人员,在同一时间又在组织制作辨认笔录,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第四十条“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南充中院判决李永奎胜诉,李永奎所交8000元笔录鉴定费由西充县公安局负担。
【新闻背景】
2013年9月底,一则“西充老夫妇县委门前服毒救儿,其子已暂缓拘留”的消息在网上引发争议(人民网四川频道曾报道此事:《网传西充老夫妇县委门前服毒救儿 记者调查:喝药的背后 》、《“西充老夫妇县委门前服毒救儿事件”追踪 记者调查:纠纷背后隐藏着“土地使用性质被改变”》)。李永奎正是该消息中服毒老夫妇的儿子。
2013年9月28日,李永奎带人到品正公司和实验驾校共用的通道上砌围墙,遭实验驾校负责人王某某的母亲及家人阻拦,双方当场发生抓扯。西充县公安局晋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介入调查,将李永奎等8人行政拘留。
9月30日,李永奎的父母来到西充县委为儿子喊冤并喝下了农药,被送进西充县人民医院抢救。
庚即,西充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局长郭智对外公布称:9月28日,李永奎请来28名社会闲杂人员到驾校闹事后被行政拘留。网上所传其父母说李永奎被冤枉拘留不实,自己就曾多次到现场处理过双方纠纷,警方拘留李永奎的理由合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