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陵区公安分局火花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嘉陵区陈寿路某饭店报警称,一顾客强迫炒菜师傅将盘子里的一条青虫吃下去。双方争执不下,请求民警过去处理。
民警火速赶到事发现场,见餐厅靠窗位置,杯盘狼藉,一群人中,一男子扯住头戴厨师帽的男子的衣领不放,强迫后者将盘子里一条青虫吃下去。后者欲挣脱回避,前者扭住不让其走,两方人争执不休。
“我承认是我们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将菜清洗干净,导致顾客吃到了虫子。”见到警察,自称为酒店负责人的邓某说,该男子请客,这桌人从中午2点一直吃到现在,没有想到出问题了。
“菜洗都没有洗,过了一下锅就端上来,明显是欺负我们酒喝多了。”此前与厨师抓扯的陈某说,小指粗的青虫都没有清理出去,服务质量太差了,以后谁还敢来消费。
“知道吗,你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民警在了解整件事情的经过后,告诉陈某,强制某人做某事,是一种违法行为,你逼迫厨师把虫子吃下去,已构成了威胁罪。
陈某吃了一惊,酒也醒了一半,但仍强硬地说:“这事不能就这样算了,这家店必须给个说法。”
“这家饭店服务质量差,你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让执法部门来处理。”民警说。
,,在民警和朋友的劝说下,饭店老板向陈某道歉,并补偿陈某100元钱,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