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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 全市电动自行车须注册登记

时间:2014-10-22 13:27:45    来源:南充新闻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今(21)日上午,南充新闻网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防范和打击偷盗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我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届时,全市电动自行车都将挂上号牌。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从2014年11月1日起,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而注册的号牌分为绿色和白色两种。对设计,时速、空车质量、外型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色号牌,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白色号牌。2015年1月1日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将按新政策进行规范管理,对没有上户的电动自行车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工作。”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注册登记需经交警部门现场查验车辆后,车主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如购车发票遗失,可凭销售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其购车发票存根复印件,或所有人所在单位或住所辖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其次,要提交车辆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合格证、进口凭证遗失的,可凭销售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所有人所在单位或住所辖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核发绿色号牌的车辆,自愿购买事故责任保险,而核发白色号牌的车辆,必须提交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每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由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收取30元牌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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