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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校园周边200米设安全区

时间:2019-09-09 09:11:28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口专职保安员持械上岗,24小时值守;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建学生安全区域,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依法查处校闹行为……昨天,《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发布,全市18个相关委办局共担校园安全责任,引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守护校园安全。市教委主任刘宇辉表示,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和首要任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校门前100米禁停车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的安全管理均适用新规。“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覆盖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投入”等写入新规。

  新规有诸多新突破。例如本市,提出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学生安全区域,相关部门按职责,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安全区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

  本市,明确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解决了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本市将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道路公交设施。公安机关还将强化学校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网上快速巡查系统。

  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涛介绍,目前,市公安局先后创建了563个“高宝来爱民服务岗”,日均上勤警力2000余人次、出动巡逻车1000余辆,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240余处,关停违法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20余家,及时发现、预防、制止一批可能侵害师生安全的隐患苗头。

  新规还明确了依法查处校闹行为,严禁借学生伤害事故,围堵学校、殴打教职工、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

  千人校园至少6名专职保安

  新规明确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实行24小时值守,配备专业器械的保安员持械上岗,值守校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外来人员入校需登记,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车辆进校。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实行校门口值班制度,小学上下学实行小黄帽路队制和接送交接制。

  新规规定了保安员配备比例,师生员工总人数一千人(不含)以下至少配备6名专职保安员,有寄宿制的学校至少配备8名。一千人(含)以上每增加500人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有寄宿制的学校每增加300人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刘宇辉说:“新规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和安保数量方面都有了新突破,目的是更好的保证校园安全。”

  学校还要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网络安全工作值班值守。学校要建立安防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中小学校覆盖所有,部位,幼儿园实现公共活动区域全覆盖,并与属地公安、教育部门联网。规定明确,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将场地出租出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商业广告进校园。

  建章立制防治校园欺凌暴力

  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校将用12年完成学生的基本安全知识与技能的普及任务,确保学生掌握与年龄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安全知识、避险逃生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市教委表示,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接受能力以及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消防、治安、食品、交通、用电、用火和防溺水、防踩踏、防侵害、防暴恐袭击、防黑恶势力渗透、防极端天气、防自然灾害等可能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新规明确,这堂12年“不断档”的安全课将被纳入学校课程体系。有条件的学校要建专门的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教室。开学初、放假前,学校均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中小学还应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演练。

  新规明确要求学校建立的安全制度达十余项,涉及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健康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安防视频、用工矛盾排查调处、传染病防控等。其中,新规要求学校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教育,严格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公布工作机构和举报电话,对欺凌和暴力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及时处置突发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学校还要定期组织开展学生体检和心理健康排查,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家校应安全共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义务,对孩子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关心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支持配合学校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新规“新”意

  ,明确18个委办局安全职责

  根据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分工调整,结合首都社会治理和教育治理工作实际制定的新规,,集中明确了市区政府、街道乡镇以及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网信、教育、公安、财政、人力社保、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银保险监18个相关委办局的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依法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属地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

  ,建立了由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了由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各相关委办局参加的学校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加大了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引入学校安全管理,打通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落实“,一公里”关键环节。

  ,提出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直接负责安全工作。

  追访

  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市政府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对各区政府和各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政府将其纳入对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的绩效考核内容。教育部门则将该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范畴。

  新规明确,对未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履职尽责的部门和人员建立免责机制。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也会视情况给与表彰奖励。本报记者 刘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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