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 通讯员金耀飞)《通州区控制在施违法建设若干规定(试行)》出台后发现的面积,的一处违建——位于宋庄镇小堡村一处面积达11773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日前强制拆除。此次拆违,从认定违建到下发自拆通知书,再到拆除,整个过程仅用时7天。
今年上半年,通州出台《通州区控制在施违法建设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一经发现违法建设,执法机关1个工作日内要完成调查核实、违法认定、责令改正;违法建设当事人3日内自行拆除。在此基础上,《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拆除在施违法建设的时间限期为7天。
上个月,宋庄镇拆违办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小堡村徐宋路东五街南侧左左艺术区院内出现一处新增违法建筑。经核实,该违法建筑未经规划许可,正在建设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项目占地面积约5795平方米,建设面积约11773平方米。宋庄镇拆违办联合城管分队7月28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村委会公示,并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书。8月2日,工作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违法建筑仍未自行拆除。8月3日,相关部门依法对该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正在进行违建回填。
记者了解到,河东月亮河区域一处建筑面积22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日前也按照快速认定机制被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