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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出新政

时间:2019-07-29 09:59:48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报讯(通讯员 季元媛 记者 张小英)日前,记者从顺义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获悉,顺义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出新政策,针对特困供养工作的办理程序、供养标准、供养待遇及资金发放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并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落实到位。

  记者了解到,顺义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本市,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分别按照本市当年,工资标准的20%、40%和60%。医疗、住房、教育、供暖等救助标准按照市、区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执行。

  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 零用钱标准按照当年城乡居民,生活保障金的10%发放。在疾病医疗方面,明确了住院陪护费、救护车等费用的报销流程;在丧葬事宜方面,明确了特困人员死亡后不再需要照料人先行垫付资金,而是由区殡仪馆按照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进行垫付,每季度由区民政局与殡仪馆对接,报销垫付资金。

  为方便申请救助,特困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填写社会救助申请表及授权书即可申请救助供养,取消了收入凭证等相关材料,同时开通网上申请渠道。此外,顺义区对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特困供养资金的行为明确了处罚的情形和内容,确保救助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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