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子渊 赵加琪)18日晚,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16日凌晨南四环主路发生的两死追尾事故中,机械车驾驶员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7月16日3时30分,在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戚某某(男,22岁)驾驶不允许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驶的无号牌轮式自行机械车,在南四环主路由西向东行驶,恰有一辆白色小客车同方向由戚某某车后驶来,小客车前部与轮式自行机械车尾部发生碰撞,后小客车起火燃烧,造成小客车内张某(女,31岁)和白某某(女,34岁)两人死亡、两车损坏。
目前,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昨晚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交通肇事罪的认定需要嫌疑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戚某某未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很可能是因为事故情况还未查清,无法认定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最终认定则需要法医鉴定死因,也即轿车中的两人是否因交通事故后戚某某未及时施救而死。”阮齐林介绍,若查明事故发生后戚某某即使施救也无法挽回二人生命,其也不应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此外,对于这起事件,网友议论纷纷:发生车祸后怎么办?现场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后,铲车司机下车并没有挪车救人的打算,反而一直在打电话报警。网友纷纷谴责其“见死不救”,认为其应尽快挪车或灭火。但也有网友认为, 在人员被困且无专业救助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贸然挪车会对被困人员造成伤害。
对此,北青报记者采访了北京消防的专业救援人员,据其介绍,如果汽车发生碰撞后起火,司乘人员还有意识能够动弹,就赶紧离开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被困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拨打119、120、110报警,请专业人员救援。当事人在确认受伤者伤情后,能够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努力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