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商行业促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价监局、市消协近日对天猫、京东、亚马逊、当当网等16家电商企业进行集中行政指导和经营提示。
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在首页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公示。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此外,《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应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巿市场监管局产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促销活动期间,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动开展产品质量检查,自觉履行并督促商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及时制止消费侵权行为,促进网络交易产品质量的提升。
对于网上销售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杜绝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食品,普通食品标签内容涉嫌虚假标识,在网页上宣传普通食品具有疗效或保健功能。
市价监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使用“,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等诱导顾客购买。各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加强对商家标价规则的合规审核和价格行为的认真管理,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指出,促销活动期间要主动公示集中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明示、规范订(定)金和优惠券的使用方法。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不得虚构交易、利用虚假的成交量和成交额误导消费者。严格遵守“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在订单量激增的同时,加强售后服务机制建设,缩短客诉响应时间。
12315,相关负责人也指出,各电商平台企业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承担首问责任,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同时打破部门壁垒,加强企业内部的交流沟通,并积极对接行政监管数据,促进平台第三方商家信息与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的对接融合,找准问题主体,不仅有利于平台内部的管理规范,更有利于整体消费环境的净化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