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若静)昨天上午,本市启动,见义勇为宣传月。根据现场发布的见义勇为公益宣传片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共确认见义勇为人员1700余人,评选表彰“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416人,其中47人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2000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实施办法》。2017年,制定对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在京积分落户时给予积20分的奖励政策。
据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柴珠峰介绍,启动见义勇为宣传月,目的是进行政策法规和典型事迹宣传,“比如积分落户、上学加分等一系列保障政策,很多老百姓不了解。同时,通过宣传月系列活动,社会化发动,让见义勇为成为人人愿意参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