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宣布涉及广大市民民生的两项标准启动调整。其中,从7月1日起,本市月,工资标准由2120元上调为2200元。同时,从本月起,失业保险金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170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工资规定》要求,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从7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标准。
其中,月,工资标准从2120元调整到2200元,增加8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资标准确定为2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工资标准确定为56元/小时。
据了解,,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今年以来,重庆、上海、陕西等地已经上调了,工资标准。31个省市中,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个省市月,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上海月,工资标准为全国,,达到2480元。
小时,工资标准方面,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4省份小时,工资标准均超过20元。
同时,从本月1日起,本市失业保险金每档将上调170元。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考虑到今年本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和,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87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