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各环节投诉举报平台整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制定《机构改革过渡时期投诉举报工作规则》,通过“五个统一”,力争实现诉求渠道畅通、矛盾化解及时、群众满意率高。
投诉举报接复统一。建立“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业务群及联络员机制,对涉及职能交叉的工单第一时间协调流转,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查办并拟定答复内容,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谁接诉谁答复”,降低行政风险。
受理流程标准统一。对原工商、食药、质监、物价各自投诉举报的32项受理范围进行梳理,制定《业务受理范围表》、《投诉举报业务问题答复口径》下发全局业务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做到各环节接诉答复工作一盘棋。
跟踪督办责任统一。对各渠道接收工单,建立全程跟踪督办机制,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反馈。每月对诉求办理情况进行量化、分析、通报,查找工作不足和突出问题,提高诉求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群众诉求满意度提升。
疑难案件方案统一。建立疑难问题会商机制,负责对定性存疑、职责难以明确的疑难复杂投诉举报进行会商,明确办理方案,对于当日无法形成结论性意见的,提请上级机关组织研究,并在会商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形成结论性意见,做到问题不仅“能接办”更要“能解决”
风险防控处置统一。充分发挥投诉举报数据的导向性作用,建立市场监管风险预警机制,为基层执法办案的精准性导航。针对舆情热点、群访群诉等投诉风险问题,成立区局“舆情应急专班”,及时处置,降低履职风险。(魏慧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