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市医保局发布《北京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本市开始全面执行国家试点结果和配套政策,采购周期为1年。这意味着公立医疗机构将启动对25种中选药的集中采购。
25种药品中,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有22种,原研药有3种,中选价平均降幅52%,,降幅超过90%。市医保局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分配的采购任务配备和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切实保证用量,进一步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同时,市医保局透露,将探索医保支付与采购协同,对价格高于中选价格的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适当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比例。另一方面,在总额预算基础上,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引导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