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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南充登记流动人口信息

时间:2014-09-18 08:17:47    来源:你好南充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不提交真实信息或者拒不登记的个人和单位,将被处以罚款

6月14日,《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下称《办法》)发布,规定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必须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此次信息登记时间从10月1日开始。

目前,已确定登记主体和登记方式(网站、短信、微信和手机客户端四种),《办法》还规定未履行登记职责将受到相应处罚。

登记

所有流动人口都须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10月1日起实施。

最全登记 流动人口也须申报

在中国大中型城市,流动人口都占据不小比例,就百万城市人口的南充而言,因为近年来工业、旅游等高速发展,同样吸引了不少外地流动人口。

当前,政府部门仍依赖于户籍来获取人口信息,缺少有效手段来掌握日益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的底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导致城郊结合部、,行业场所藏污纳垢等问题比较突出,出租房屋群租散租、家庭式旅店给物业秩序和社会治安带来极大隐患。

基于流动人口的情况复杂,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规定了凡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必须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此举是为了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压缩违法犯罪空间。

处罚

个人拒不提交真实信息,将罚款200元;房主不登记将罚款500元。

申报主体 房主和单位成,

近日,就登记办法如何实施,相应的配套文件已经由省公安厅制订出台。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获悉,目前,已经内部进行了培训,各派出所正在抓紧学习登记办法和相应解读,并已在白塔派出所和新建派出所进行试点工作。

据南充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流动人口登记一改以前公安部门单打独斗的方式,将由社会力量配合完成。其中房主、房屋中介机构、企业、用人单位等是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的主力,“上面说到的单位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渠道申报后,公安部门将进行核实。”

据了解,目前,各派出所将对辖区企业、街道办、社区等进行培训,明确责任和落实时间表等,以保证登记办法在10月1日正式实施。

安全

泄露流动人口信息将构成犯罪,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配合登记 拒不登记将受处罚

从登记办法相关规定来看,此次登记人口信息为强制实施。

根据《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个人拒不提交真实信息的,将受到200元罚款;房主等不进行登记将罚款500元;作为用人单位和房屋中介机构,不配合完成申报登记的,将处罚款1000元。

实际上,此次对拒不登记的个人和单位,将进行真正的从严处理,一旦超过三次(含三次)将受到警告等行政处罚,发生违法行为后承担相应责任。

另一方面,对于泄露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据了解,登记信息将不在外网储存或停留,而是自动进入公安内网的人口信息资源库,能够有效防止信息被盗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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