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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小区业委会与物管纠纷 上千户居民闹心(图)

时间:2014-09-18 08:14:38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南充一小区业委会与物管纠纷 上千户居民闹心(图)


南充市嘉陵区地中海蓝小区。

南充(微博)一小区业委会与物管方在合同期限、服务质量等方面发生纠纷

近日,南充某小区的上千户居民,因物管合同而闹心。小区居民认为物管合同去年年底就到期,而物管公司表示还有半年才期满,经房管部门和社区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17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前往位于南充市嘉陵区的地中海蓝小区一探究竟。

A焦点一:合同到期日期

业委会:合同过期,物业不撤离

17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见到了地中海蓝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见到记者,业主委员会成员拿出各种材料,细数了四川恒河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期间存在的多处问题。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何寿富介绍,该物业公司与小区签订的合同在2013年12月31日就到期,但合同到期后该物业公司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撤离。“这个物业公司不搬走,我们无法招标新的物业公司。”

何寿富告诉介绍,小区物业公司名为四川恒河物业公司,系前开发商的前期物管公司。自从小区居民2006年陆续入住后,就一直负责整个小区的工作。“前几年物业公司的确管理得很好,但近几年却屡次出现问题,现在合同时间到了,他们依旧不撤离。”

物业方:合同今年底才到期

合同到期物业公司不搬,这似乎不合情理。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该物业公司,得到的答复却相反。“我们是2012年12月底,签订的一份两年合同,按照时间上的推算来看,到2014年12月31日才算到期。”四川恒河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合同的到期时间是今年年底,因此,将根据合同时间进行处理。“合同到期后,小区业主有权招投标选择物业公司,我们尊重他们的决定。”

房管局:合同存瑕疵,已多次协调

合同到期时间,双方的回复迥然,合同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在业委会提供的合同照片中,“委托管理期限”一栏,前面期限写“24 个月”,但起止日期则是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据该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实际双方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存在瑕疵。他告诉记者,“现在业主委员会这边就认定后面的时间,而物业公司则是认定前面的时间,所以从合同的时间问题上就存在分歧。”

该负责人介绍,针对合同上的时间,小区所属的社区、街道办以及房管局都曾多次出面进行协商。“既然时间上存在分歧,我们也无法来界定,只能进行调解。”

在今年的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南房嘉信[2014]13号回复文件中,就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问题,进行了调解回复:“2014年4月6日我处于社区居委会协调,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将合同终止时间定为2014年6月30日。”

“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双方针对这个时间问题还是存在分歧,我们建议他们走司法程序。”该负责人说。

B焦点二:物业服务

业委会:物业违背合同,擅涨物管费

据了解,地中海蓝小区系四川恒河实业有限公司总投资1.6亿元建设的项目,该小区有业主1116户。

从小区住户入住起,便一直由开发商前期物业四川恒河物业公司在进行管理工作。时隔9年,为何业主委员会坚定要求更换物业公司?据何寿富介绍,在2012年前,物管工作还是很到位。逢年过节,小区张灯结彩,很有氛围。“物业公司还会组织小区居民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得到了业主委员会与小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在2011年后,物业工作便开始出现下滑。”何寿富说,“尤其是在2013年,物业公司严重违背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包括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小区被盗乱搭乱建问题,上涨物管费,更有甚者他们一年更换了多个项目经理。”他告诉记者,正是因为物业公司存在这些管理上的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从2012年起与物业公司的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一方面物业公司在这里那么久了,还是有感情,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对小区居民负责。”

物业方:业主欠费近200万

针对业主委员会提到的问题,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四川恒河物业公司。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目前,小区业主缴纳的物管费仅占28%。“拖欠的物管费将近200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会影响服务质量。”他告诉记者,上涨物管费是因为小区物管费的收取还是按照8年前的标准,因此在原有物管费标准上进行了调整。“现在根据房管部门的要求,将物管费用作下年使用。”

一年换多个项目经理又是怎么回事?该负责人表示,企业对员工的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物业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人员的流动和流失,都属于正常现象,能将其他的企业文化进行综合,实际上也有业主委员会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以及职工自愿离职的情况。”

房管局:要求物业整改,按原标准收费

实际上,地中海蓝业主委员会与四川恒河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的矛盾,并非今年才产生。今年6月18日,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南房嘉信[2014]13号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业主或将费用续至下月的物业费中。而对于业主委员会反映的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配备、物业公共部位、车辆管理和维护利益、小区内乱搭乱建等问题,回复“属实”,并提出整改意见。

回复称,地中海蓝小区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在管理工作上欠缺沟通,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服务管理上不到位,出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处理。最终,南充市房管局嘉陵办事处依据相关规定,对四川恒河物业公司作出减分处理,并发出通知书要求整改。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许雯 摄影报道


南充一小区业委会与物管纠纷 上千户居民闹心(图)


业委会与物管方签订的合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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