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北京开始实施新修改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办法明确,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处200元罚款。昨日,交管部门街头执法,骑行滑板车上路的市民接受处罚。
昨日早高峰,西城交通支队樱桃园大队在菜户营桥下大观园路口设置执法岗,对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罚。三辆电动自行车因为闯红灯、逆行被交警拦截处罚,民警开具的罚单上多了二维码,三位驾驶员均选择了现场扫码支付罚款。
9时10分,一位踩着电动滑板车的年轻男子被交警拦下,根据新规,民警将其车辆暂扣。记者了解到,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属于器械,与普通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处罚方式不同,当事人只有后期前往执法部门缴纳完200元罚款,才能将车领回。
西城交通支队樱桃园大队交警李关毅介绍,现在城市道路出现越来越多的电动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工具,与各种车型、车速不一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混行在一起,甚至直接到机动车道内使用,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增加交通隐患。部分电动平衡车没有刹车装置,但,时速却达每小时30公里,大量电动滑板车没有明显反光标识,却随意在夜间使用,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危险。
此次整治行动中,交管部门将在全市各主要大街、,路口、环路进出口建立卡控防线,对途经的电动平衡车等器械逐一排查、执法、处置。同时,将强化执法管理薄弱时段和,路口、地区的视频监控,发现违法行为会立即部署警力拦截处置。
交管部门表示,对于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轮、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行为,北京公安交管部门也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