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委社会工委获悉,《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近日印发实施。今后,社区工作者可跨区、跨街道流动,方便体验和交流工作。
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工作者3.69万人,平均年龄39.7岁,92.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1.5%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本市一直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10年先后5次大幅提高社工待遇,特别是今年明确将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待遇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平均每人增长近3000元。
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在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定位上,明确提出坚持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同时提出要强化服务居民职责。社区工作者要“按照社区职责清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事务”,增加“主动走访社区居民”、“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此外,“管理办法”明确了社区工作者跨区、跨街道流动相关政策,方便体验和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