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鹏)在2017年度预算执行中,本市123家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25.71%和8.57%。昨天,市审计局公布“北京市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单项审计结果”,并同时披露,11家单位的27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不符合要求,涉及资金1301万元。
今年1月18日至4月23日,市审计局对123家市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2017年度,这123家单位决算收入总计1148.4亿元。
与往年相比,今年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拓宽了审计广度,审计单位数量达到了123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
本市还,下移,对部分,行业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覆盖,并加大了对园林绿化、公园、水务、国土规划、农业5个,行业的审计力度,审计了这5个行业54家基层预算单位,实现了对部分,行业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覆盖。
今年,本市不仅,对基层预算单位的单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还在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公告后附上了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列明具体问题情况,便于市民进行监督。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显示,一级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决算管理不够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基层预算单位在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以及遵守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
在预算执行中,25家单位未合理编制其他收入预算,造成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资金8368.23万元;10家单位的收入、结余资金违反规定在往来科目核算,涉及资金3739.02万元;16家单位未按规定安排使用事业基金补充单位收入,涉及资金2.76亿元;31家单位的61个项目当年全部未支出,也未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调整,涉及预算资金5713.41万元;20家单位的29个内容相同的机构运行保障经费类项目连续两年支出率低于50%,涉及2017年度预算资金1678.68万元,其中9个项目在2016年支出率低于50%或预算全部调减的情况下,2017年仍按上年额度或更高额度申报项目预算并获得批复,个别项目2017年仍未支出。
此外,在决算草案编报中,88家单位在编报部门决算时未将已执行政府采购的18.32亿元支出列入决算,未将应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的1.72亿元列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决算。
另一方面,11家单位的27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涉及资金1301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各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大消化结余资金的力度;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督促和监管,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效益性;选择具有资质的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及时按要求准确反映相关信息;加强内部控制,防微杜渐,避免出现内控缺失和廉政风险。
审计部门表示,针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