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冕)城乡一体化学校经费支持标准为每年每校,不超过200万,城区支持郊区建设的新增优质学校、城区和通州区手拉手中小学校经费支持标准为每年每校,不超过100万元。昨日,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发布《北京市城乡中小学校一体化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从今年开始,将在全市实施城乡中小学校一体化发展项目,期限3年。
城乡中小学校一体化发展项目目标是通过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在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发展新区对口支持或合作帮扶建设一批优质中小学校,带动区域教育质量提升,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城乡中小学一体化发展方式不仅局限于建新校。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可以通过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手拉手合作等形式,到,城区以外地区举办优质学校或辐射带动本区学校发展。市教委介绍,此次一体化发展项目涉及的区域,以,城区以外的地区为主,兼顾朝阳、海淀、丰台等区的农村地区,,是在新城、,项目和人才引进密集地区,郊区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地区,以及城市副,等地区。
项目所需经费(不含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市级财政承担,各相关区可根据实际建立配套经费,所需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其中,城乡一体化学校经费支持标准为每年每校,不超过200万元,城区支持郊区建设的新增优质学校、城区和通州区手拉手中小学校经费支持标准为每年每校,不超过100万元。市教委、市财政局根据总额控制、按需保障、先期试点、评估调整原则,结合绩效考评、经费结余和年度工作实际需求,确定下一年度经费支持规模。
优质资源输入校在招生上,仍需立足于为属地辖区服务,原有招生范围不变,参加市级统筹、贯通培养等改革实验的除外。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按照资源输入区相关政策执行,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高中阶段按照相关政策在输入区招生为主,同时积极落实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市级统筹、校额到校等有关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