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京报集团记者代丽丽)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自9月1日起,将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部分药品增加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共涉及125品类药品。
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现有用药报销药品基础上,将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内有关药品,增加纳入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实施前,已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西药复合药、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进行标注的西药品种、儿童顺应性药品、50毫升以上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注射用溶媒组成的注射剂、中药软胶囊等药品,按照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分类原则,分别对应纳入有关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所谓门诊特殊病,是针对一些术后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而使得门诊医药费用较高的一些疾病。在办理完特殊病备案手续后,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门诊治疗时,门诊可享受住院的报销比例,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这就大大减轻了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完善门诊特殊病政策,门诊特殊病病种从最初的3种增加到11种,此次调整用药报销范围,共涉及其中的9种,“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这两种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暂未做出调整,“多发性硬化”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药品限“重组人干扰素β-1b注射剂”;“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药品限“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和“雷珠单抗注射剂”。
市医保,表示,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只需在所选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填写申报表,由医师签字后,持社保卡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即可在该院进行治疗。
据悉,通过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每年可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以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为例,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降低为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