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近日发布通知,从8月20日起终止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下屯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终止协议后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任务。参保人员在这些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另外,还有两家定点医疗机构被恢复医保服务协议,它们是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社区卫生服务,和北京燕化医院化工四厂综合门诊部。
16家医疗机构 | |
1 | 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下屯社区卫生服务站 |
2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机关医院 |
3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礼士路门诊部 |
4 | 北京崇文光明医院 |
5 | 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电影制片厂行政管理处门诊部 |
6 | 总后北京老干部局门诊部 |
7 | 中国人民解放军61046部队门诊部 |
8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第二管理处门诊部 |
9 |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学院门诊部 |
10 |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第二医院 |
11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第三管理处门诊部 |
12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门诊部 |
13 |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医院 |
14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信息化部门诊部 |
15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管理局第一门诊部 |
16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清河门诊部 |